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190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做好我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及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條件的山西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報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企業應符合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關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認定標準。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
企業自愿提出申請,按屬地原則,由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實地核查。各市工信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組織對縣級主管部門上報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實地核查。省工信廳對各市推薦企業的申報(復核)資料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實地抽查后向工信部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
(二)推薦要求
1.對于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不再推薦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
2.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
3.對本年度申請復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不作要求。對新申請的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4.為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本年度暫不接收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申請和復核。
5.為進一步壓實審核推薦責任,對第六批推薦數量較多但通過率較低的省份,限定第七批推薦數量;同時,也將根據今年第七批推薦和通過率情況,限定明年第八批推薦數量。各市工信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責任、保證推薦質量,對照申報要求嚴格把關,對本市推薦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全部實地核查,填寫實地核查表,切實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技術創新性的審核力度,確保申請書填報數據與佐證材料一致。要對申報、復核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情況,在正式推薦文件中統一作出說明;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三)申報方式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填報地址為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填報時間為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線上與線下數據須保持一致。為方便各級匯總審核,請企業務必提前完成佐證材料上傳。
(四)材料報送
請各市工信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于2025年6月10日前將正式推薦文件(一式兩份),同時附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3)、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4)、實地核查表(原件),統一報送至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含可編輯電子版及掃描PDF版),并同步完成線上審核提交。企業報送材料包含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各兩份(單獨裝訂成冊,Word版和掃描PDF版刻盤報送),企業申請書(復核申請書)與佐證材料合訂成冊一份(Word版和掃描PDF版刻盤報送)。
三、注意事項
(一)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企業須如實、自主填報,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同時,工信部將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為企業免費提供線上申報培訓,在線培訓課程將和申報系統同時開放。工信部、省工信廳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申請業務,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包含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研發費用等關鍵指標。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請結果。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引入數據提取、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分析工具,加強申請數據的分析比對和邏輯判斷,嚴格防范材料包裝和數據造假。如發現企業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將根據《辦法》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請。涉及騙取財政資金的,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四)企業《申請書》“推薦時間”統一填寫“2025年6月10日”,“推薦單位”統一填寫“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復核的,企業名稱如發生變更,需提供企業名稱變更證明(詳見附件8)。
(五)各市要加大服務力度,采取各種形式,組織力量為申報企業提供全覆蓋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企業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咨詢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
附件:1.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3.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4.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5.申報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現場核查表
6.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
7.佐證材料清單
8.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更名申請材料
9.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10.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常 莉 0351-3046392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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